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江西省出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6-09-06 16:31: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食品安全五年规划,推动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健康江西建设。

一是提出工作目标。《意见》提出,到2020年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风险隐患问题解决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食品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二是明确重点任务。《意见》从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等五个方面明确20项重点任务,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100%兑现奖励;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2016年底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专职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到2020年,10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有效落实召回制度,基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取证设备配备率达到100%,基本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意见》要求从加强法治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监督考核、落实一票否决、严肃约谈问责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措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格局。《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市县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平安江西建设及综治考核,并增加权重。《意见》强调,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年度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消除监管区域内隐患的;市、县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出台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具体规定,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