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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底 德州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7.17亿元

2016-03-31 09:25:28 大众网

    大众网德州3月30日讯(记者 庄滨滨)记者从德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聚焦营改增春风送税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8月1日德州市启动营改增以来,截至2015年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655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58户,小规模纳税人5494户),累计实现减税7.17亿元。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些新增试点行业,共涉及我市纳税人2.3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3.5倍;年营业税规模约55.35万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5.74%。

   为备战营改增,德州市国税局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同时,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国地税协作,顺利移交23609户试点纳税人的户管信息,获取地税征管信息119万条。下一步,国地税部门将通力合作,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打赢营改增攻坚战。

   同时,希望全市营改增纳税人积极参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安装事宜,开具税控增值税发票;符合营改增减免税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在6月份申报期内随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减免税申请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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