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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恒邦化工公司因“环评”被罚20万

2016-03-30 11:31: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近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山东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因改造氯乙酸结晶项目、新建次氯酸钠项目和中试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据悉,山东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在环保方面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改造氯乙酸结晶项目、新建次氯酸钠项目和中试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二、氯乙酸车间和双氧水车间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排入厂外积水池,存在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三、总排口废水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通过高速路涵洞进入三八河入海海滩,超标排放。

   烟台市环保局2015年12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造氯乙酸结晶项目和新建次氯酸钠项目停止生产,合并罚款20万元;中试项目2012年8月结束中试后停产至今,已超过2年追溯时限,未再立案处罚。目前,氯乙酸结晶项目已停止生产,新建次氯酸钠项目反应釜已拆除,中试项目管道已断开。

   牟平区环保局2015年11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罚款2.1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对接城市污水管网。

   目前,该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废水临时用管道输送至牟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已无废水外排,厂区总排口积水和高速路涵洞处积水已由罐车运输至牟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八河入海海滩正在实施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牟平区政府已责成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清淤过程中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清淤污水进行处理。

   经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厂区外积水池废水pH值为3.75、氨氮浓度为29.9mg/L,COD浓度为6060mg/L,池底泥经认证监测为一般固废。目前,厂内排水沟已封堵填埋,积水池内污水已由罐车运输至牟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积水池已填埋平整完毕。烟台市环保局2015年12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对南莒城村自来水井、北莒城村自来水井、蛤堆后村水井和恒邦化工厂区水井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除恒邦化工厂区水井氯化物浓度为680mg/L外,其他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分析因当地海岸地质原因造成氯化物超标。

    目前, 烟台市环保局已通过其网站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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