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泰康人寿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

2016-03-30 10:47:03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通报。2015年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展了旨在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其中,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以下为通报全文: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

   2015年8月,黑龙江保监局在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个别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经调查,银保客户经理董某通过个人购买电话卡号,将其作为消费者联系方式填写在投保单上,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如消费者身份证号码等),冒充消费者本人接受公司电话回访。为防止消费者产生疑虑,董某再以公司名义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对影响投保的重要事项避而不谈,而消费者本人并没有接到公司电话回访,没有得到相关重要事项的提示(如犹豫期退保等)。

   针对上述问题,黑龙江保监局对泰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罚款6万元,对该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各保险机构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国保监会将持续开展“亮剑行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坚持标本兼治,将警示震慑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