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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34条措施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2016-03-28 17:0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的具体落实,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出台了《优化服务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营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34条具体措施和办法。核心是坚持能改则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放则放,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能简则简,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能并则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能宽则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能快则快,提质提速相关工作。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全环节,以及受理、认证、核查、检查等全过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职权再分、流程再造、制度创新,为云南省产业实现跨越式创新发展,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

   云南省局将坚持“安全为本、发展为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服务引领、创新驱动,技术倒逼、换挡升级”的工作指导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监管部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同时要求,2016年6月以前,34条改革措施必须全面落实到位,并完成相关工作流程的改革、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制定、修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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