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邬强报道: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药品实施了质量抽样检验。3月15日江西省发布今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抽验出不符合规定药品195批、假冒药品12批。
本次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性状、水分、含量测定、装量差异、可见异物、牛皮源成分、水溶性无机盐、总灰分和松香酸等。12批假冒药品均为假冒安徽、河南药厂生产的中药饮片,有皂角刺、川贝母、绞股蓝、柏子仁、金银花、烫水蛭、升麻、红花、百部、半夏等。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假冒产品,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