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枣庄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曝光

2016-03-17 14:16:44 大众网

    大众网枣庄3月16日讯(记者孟令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6年第10期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22批次食品不合格。大众网记者注意到,22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是枣庄的食品企业生产的,涉及膨化食品、米醋、腐竹等食品。

   通告显示:本次抽检中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率较高,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2批次枣庄企业生产的散装膨化食品不合格被曝光。标称枣庄市鑫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飘飘脆号角1批次、包包脆锅巴(牛肉味)1批次,均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枣庄市鑫天食品有限公司是山亭区西集汽配工业园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

   在78批次调味品抽检中,有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山东省枣庄市抱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抱犊”牌优质米醋中不挥发酸项目不合格,被抽检单位是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贵诚超市新星店。

   在43批次豆制品抽检中近查处枣庄生产的1批次腐竹不合格。大众网记者注意到,标称枣庄长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润”牌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中不合格。原本在豆制品中不得检出的苯甲酸,抽检样品中含量达到0.007g/kg。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中,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