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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存五类违法现象

2016-03-16 18:28:06 青年报

    记者 罗水元

    本报讯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互联网广告媒体座谈会时指出,互联网广告出现了五类违法现象,个别网站发布的广告违背日常生活常理,有的网站广告审查员没有发挥“守门员”作用。工商总局将会同国家网信办开展“清网行动”,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依托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对全国27个省和9个重点城市的169家网站进行了广告监测。监测广告总量385万余条次,广告总违法率为2.76%,比2014年下降6.19个百分点,降幅达70%。据统计,当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2302件,罚没款2862万元。

   张国华分析指出,目前互联网广告违法主要存在五个方面:一是个别网站发布的广告内容违法。有的广告违背日常生活常理,毫无依据,虚假夸大,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部分网站没有尽到广告审查义务,未建立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员没有发挥“守门员”作用。三是链接广告中被链接的网页违法广告多发。四是搜索引擎网站广告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五是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的广告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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