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金城股份实控人资产遭冻结 深交所问是否影响注资承诺

2016-03-16 17:56:27 中国证券网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随着金城股份实际控制人旗下资产遭司法冻结,其四年前对上市公司许下的资产注入承诺有落空之虞。15日,深交所对金城股份下发关注函,对公司实控人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股权遭冻结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系列影响予以高度关注。

   据金城股份最新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恒鑫矿业及其他三名被告由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诉,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今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就上述诉讼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起因和具体内容、诉讼发生的时间、上述诉讼后续的庭审安排等。

   同时,深交所注意到,法院于今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但直至2016年3月11日金城股份才收到上述裁定书并披露,因此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详细说明未将上述事项及时告知公司的原因。

   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朱祖国旗下资产遭司法冻结,其曾在四年前许下的资产注入承诺或许就此落空。据了解,金城股份2012年实施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出具资产注入承诺,拟注入公司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股权。然而,上述诉讼事项导致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被冻结,且冻结期限为2年。

   深交所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该诉讼将如何影响其做出的资产注入承诺进行详细的说明。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进一步说明将如何继续履行上述承诺、目前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以及若无法按期履约将采取的补偿措施。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