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对21种商品进行抽检
不合格检出率达28.7%
14日晚上,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度对海南21种商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检出率达28.7%。不合格商品主要涉及家用纺织品、家用纤维制品、凉席、蚊帐、棕纤维弹性床垫、定配眼镜、家用燃气灶、小家电、鞋帽、节能灯、珠宝等。
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2015年专门组织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文昌、澄迈、陵水、临高共9个市县工商局,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重点对床上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妇婴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车用汽柴油、眼镜、手机、农资、建材、珠宝等21种商品进行抽检。共抽检商品896批(次),其中,全部项目合格的有639批(次),不合格商品有257批(次),不合格检出率28.7%。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下一步,省工商局还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宗兆宣 通讯员 陈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