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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发布3•15消费提示 警惕“幽灵”信用卡

2016-03-14 15:52:21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欧阳进权)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接到银行电话,让你为一张自己从未办过的信用卡还款,那么你多半遇到“幽灵”信用卡了。所谓“幽灵”信用卡,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名下多出了一张或几张信用卡。

   随着“3·15”到来,第三方理财机构和榕城银行发布了“3·15”消费提示,“被办卡”和盗刷成为今年焦点。

    “幽灵”信用卡从何而来?

    个人信息泄露是关键

   “幽灵”信用卡从何而来?第三方理财监测平台银率网信用卡组分析师华明告诉记者,一是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保管不善,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频发,不少非法机构打着能代办大额信用卡的名义,让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很多通过正规渠道办卡被拒或对额度不满意的消费者,轻易相信这些非法机构,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泄露了出去,导致被冒名开卡。其次,可能是银行员工为达到考核目标泄露用户信息。

    如何避免“被办卡”?

    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用途

   面对“被办卡”的风险,市民不要相信任何宣传能代办信用卡的广告,并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尤其是身份证照片、复印件等重要信息。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卓文彬建议说,今后市民对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可以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仅限某某事务使用一次”等,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最好用蓝色圆珠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上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防止留存单位或个人重新复印以作他用。丢弃使用过的复印件时,应先将其撕毁,尽可能不要让他人或中介机构拿自己的身份资料代办事务。

    银行方面也要严格管理本银行申请资料的安全,堵住用户信息泄露的口子。

    遇到盗刷怎么办?

    可只还10%最低还款额

   榕城银行提醒说,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市民应立刻前往附近的ATM机取款,以证明“卡未离身”,即银行卡当时正由自己保管,随后办理挂失手续,前往银行获取消费明细并及时报警。

   目前,卡被盗刷后,大部分银行的做法是要求持卡人报案,如果不想承担盗刷损失,持卡人需要向银行提供非本人刷卡的证明。此外,由于我国法律和征信体系不健全,很多银行要求在未破案前持卡人先对盗刷金额买单。如果持卡人担心银行不作为不愿全额还款,可以只偿还10%的最低还款额,以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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