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在济南等6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试点任务主要是评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是否全面、归集方法是否可行,信用评价的标准是否科学,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满足信用管理的需要等内容,为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
通知要求,各试点市要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6月底前健全完善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确定行政相对人信用等级,每年的6月30日确定相对人半年的信用等级,12月31日确定一个信用年度的信用等级。各试点市要建立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各试点地区试点情况报告,并做好信用评价信息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