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宁3月1日讯 (记者 朱仙娉 通讯员 王勇 赵天亮)29日,记者从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15”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96件,成功解决28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6万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市质监局共受理各类质量申诉案件222起,受理打假举报类193起,为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
据统计,工商部门在2015年受理投诉的案例中,数量最多的主要是商品类和服务类。其中,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家用电子电器类623件,日用商品类561件,交通工具类258件;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生活、社会服务类432件;电信服务类298件,教育培训服务类127件,与2014年相比投诉量均有所下降。
而在质监局受理的各类举报案件中,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类最多,共计107起,占举报总数的55.4%;加油机、加气机、地磅等计量器具类,共计32起,占举报总数的16.6%;化肥、农药、挂车类,共计19起,占举报总数的9.8%。在产品质量争议案件中,起重机、弯曲机、收割机、推土机等机械加工类,共计18起;挂车、平板运输车等交通运输设备类,共计7起;化肥、危化品包装容器类,共计3起。
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共下达监察指令书106份,下达计量器具生产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76份,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5起,为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11月份,济宁工商部门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单位积极推荐,消协评审选拔,将117名热心市民聘为济宁市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壮大了维权队伍。2016年3月13日上午,市消费者协会将联合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在济宁市体育馆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解答消费者的疑惑,并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展示部分商品的真假样品,提高消费者知假辩假的能力。
济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及时举报,消费时看清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对于模棱两可的商品和服务要谨慎选择,注意留存消费票据;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消费陷阱,识别虚假宣传;不要受到小利诱惑,以防上当受骗,发现或遇到拉客、强制消费、利用威胁、利诱等不法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