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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支公司14笔赔案扩大损失多支付赔款被罚

2016-02-29 14:08:44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9日讯据保监会网站消息,经检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隆回县支公司在2014年水稻、玉米保险业务中,赔案号为2414430524011605000406等14笔赔案扩大损失多支付赔款,用于返还代垫的农户应自缴保费和工作经费。上述14笔赔案赔款共计151,674元,其中扩大损失赔付84,827.49元。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你公司有关情况说明,曾美华、李宋武、胡兢、邓冶电等人个人说明,对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赔案及财务凭证。

   保监会湖南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保监会湖南保监局拟对中华联合隆回县支公司罚款16万元,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此外,中华保险邵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曾美华对赔案签字审批,是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监会湖南保监局拟对曾美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中华联合隆回县支公司经理胡兢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监会湖南保监局拟对胡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中华联合邵阳中心支公司农险部负责人李宋武对上述赔案签字审批,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监会湖南保监局拟对李宋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中华联合隆回县支公司农险负责人邓冶电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监会湖南保监局拟对邓冶电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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