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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增加1822万亩

2016-02-28 10:46:35 内蒙古日报

   2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5年间全区森林面积增加182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1.03个百分点,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减少面积均居全国首位。

   作为全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全覆盖的唯一省区,内蒙古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把生态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自“十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年均完成林业造林任务1000万亩。“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面积5415万亩,比“十一五”增加414万亩,占全国造林面积的九分之一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2352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904万亩,天保工程完成913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完成241万亩。建成了多伦县樟子松、翁牛特旗综合治沙、赤峰市经济林、通辽市城郊森林、阿左旗梭梭林5个百万亩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程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478亿元,在六大重点区域造林绿化615万亩,打造各级各类精品工程380多个。新增呼伦贝尔、赤峰、鄂尔多斯3个国家森林城市。林业惠民措施取得新成果,“十二五”期间,共争取落实中央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资金546亿元,比“十一五”增加273亿元;争取内蒙古自治区投资63.64亿元,比“十一五”增加37.87亿元。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49亿元,惠及44万农牧户和350多万农牧民。2015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652元,分别是2010年的2.1倍和1.8倍。(记者王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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