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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产品广告问题的声明

2014-03-14 14:05: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人冒用“同仁堂”、“北京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制药公司”名义,在《中老年时报》、《良友周报》、《晚霞报》、《文萃报》、《家庭保健报》、《重庆晚报》、《老年康乐报》、《新闻信息报》、《长沙晚报》、《山东广播电视报》、《当代健康报》、《家庭医生报》、《大河文摘报》和《郑州晚报》等报纸上,多次发布清心明目丸、清心明目上清丸、二妙丸、泻肝安神丸和同仁堂疗效加强型烂积丸的违法广告。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在上述报纸发布过上述产品广告,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广告。对于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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