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60万元律师代理费,北京富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业公司)被判付款,然而,判决书一年多了,富业公司却拒不履行义务。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已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密云法院已立案受理。
原告天坛律师事务所起诉称,2007年4月24日,该所与富业公司签订特别代理合同(即打赢官司再付费),代理富业公司的一起诉讼。诉讼结案后,按照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风险代理费,但被告一直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诉讼代理费60万元。法庭上,被告富业公司以代理费约定过高等理由拒绝支付律师费。
据此,法院判决富业公司给付律师费60万元。判决后,富业公司未提起上诉。然而,判决生效后,富业公司却拒不履行义务。天坛律师事务所认为,富业公司作为一家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其拒不履行判决书,显然是在对抗法院。为此,天坛律师事务所向密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富业公司。(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