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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银苑开发商让交“涨价差价”引争议

2011-01-19 19:19:45 舜网

  市民孙女士三年前在市中区土屋路新世纪银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团购价每平方米4000多元。如今此地段房价涨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孙女士称,开发商以当初售房时没预售证为由,让她按现在的市场价补“涨价差价”,否则撤销原来的售房协议。

  对此孙女士一家人不认可。让她不解的是,开发商将之诉上法庭。接受采访时开发商称,之所以这样做有原因,一些情况并非全如孙女士所说。

新世纪银苑开发商让交“涨价差价”引争议/图

位于土屋路的新世纪银苑小区 孙华 摄

  业主:房款都交齐了,开发商反悔

  孙女士说:“2007年,因想改善一家老少四口的居住条件,我们低价卖了原有住房,借钱买了现在的住房。等待交房期间,我们全家租房居住3年多,终于盼到交房了,装修入住后麻烦事却接二连三地来。”

  她说,当初买房时,是由朋友介绍参加团购的,购房协议直接与开发商———山东新世纪房产公司签的。“我们前后分三期交齐了房款,相关的物业费也都交了。买房时,我们没有打听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证,开发商也没介绍过。”“从去年10月开始,开发商让我们补交这几年的涨价差价,否则原来的购房协议无效,因为当初开发商卖房时没有预售证,售房协议是无效的。我们认为这样是没道理的,如果房价跌了,难道我们可以向开发商要跌价差价?开发商看到房价大涨,后悔当初卖房了。如果原来的售房协议无效,我们这几年的损失找谁去要?”

  停暖:纠纷僵持,暖气遭停

  孙女士称,入住后相关物业费和今冬供暖费已全交了,“可在去年12月24日,我家的暖气被停了。正是严寒期,老人孩子受冻后都感冒了。”她认为,此次无端遭遇停暖,与开发商的售房纠纷有关系。“眼看春节就要到了,孩子也放寒假了,无奈之下我们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求助。”

  很快,孙女士接到了济南市建委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尽力与开发商沟通,尽快恢复供暖。

  昨天记者了解到,孙女士家中的暖气已恢复。

  开发商:当事业主没团购资质

  昨天下午,新世纪银苑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接受了采访。他解释,当初建造该小区时,他们限定了团购人群是一家银行的内部员工,因而价格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很多。“小区一共5栋小高层,公司并没打算靠该楼盘挣钱,这属于银行内部福利分房性质,均价每平方米3800元。”

  张先生说:“当初,是在银行内分房选房。可最终交房校核时,有几户莫名其妙地出来了,他们既不是这家银行的员工,也没有顶替银行员工的名字,不知是如何混入团购队伍的。比如孙女士这一户,当初与我们签的是类似购房意向的协议,在施工中没人去翻看协议,交房时才发现其购房资质有问题。我们让孙女士来说明问题,可她一直不跟公司正面接触。”

  张先生称,公司想弄清楚孙女士所购房子的归属权,以及她是通过何途径购得这套房子的。对于以售房时没有预售证为由,让孙女士交涨价差价的问题,张先生说:“为什么整个小区只有她这一户是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她的购房资质问题。”

  记者问:“可是孙女士一家已交齐房款了,既然对方没购房资质,公司为何要收这笔房款?”

  张先生称:“事后,我们跟她谈的时候已表明,交了房款不会让她吃亏的,没有一个人会白白支出的,我们会考虑这一点。但是这件事公司得有一个处理意见,不见得就是让她交多少差价,我们并没有这样说,公司就是想要个处理意见。其实,在这件事上我们已仁至义尽了,包括暖气等,考虑到民生问题,我们都费了很大劲儿给供上了。”

  张先生表示,公司已诉至法院,最终会按法院判决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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