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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观察之三:酒窖所有权争议被疑掠夺私产

2011-01-06 19:09:45 新华网

   编者按:五粮液近期因白酒提价与高管涨薪等报道被卷入非议漩涡。白酒涨价的底气来自哪里?据多家媒体报道,五粮液引以自豪的16口明代窖池所有权存在争议,专家称是掠夺私产。这对老酒五粮液来说,不能不是心头之患。

    酒窖之争

    酒窖产权案的标的为1.054亿元,是目前中国民事侵权案个人起诉标的最大的案件。

   面对这样的结局,70岁的尹家代理人尹孝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痛陈:我们尹家兄弟姐妹凑钱,我把房子都廉价卖了,凑齐将近60万的诉讼费,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就是希望能够不在宜宾审理此事,但还是没能如愿。

   尹孝功给本报记者出示了厚厚的一叠文件,其中大部分都是五粮液公司和尹家财产继承人签订的16口古窖的租赁协议,租期跨度将近60年。

    尹家:我们拥有酒窖所有权和土地产权

   尹家的《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鼓楼街30、32号土地使用权登记异议书》主要有三点内容:一、争议土地上的酒窖所有权归尹家所有,其土地使用权登记应由尹家提出申请并予核发;二、五粮液公司历史上从不是酒窖的所有者,也从来不是酒窖土地的持有者,不具有申请争议土地的主体资格;三、鼓楼街32号16口酒窖产权属于尹家所有。如果按有纠纷来理解,则已进入司法程序,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前,应依法不予登记。

   尹孝功认为,宜宾市鼓楼街十六口“尹长发升”明代酿酒窖池,由尹氏祖先建造于明朝,为尹氏家族传家宝,历代相传至第十八代孙尹伯明,一直为尹家所有,尹家依法拥有16口“尹长发升酒窖”的所有权。

    五粮液:16口明代酒窖究竟是谁的?

   在五粮液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如下介绍:“五粮液现存明代地穴式曲酒发酵窖,其历史已达600多年之久……这16口明代古窖池经几百年的连续使用和不断维护,成为我国唯一现存最早的地穴式曲酒发酵窖池,五粮液一直使用至今,而其他酒厂所宣称的古窖只是一个遗址而已……”

   但实际上,至少在2009年12月29日之前,这16口明代酒窖,是五粮液集团从他人手中租赁而来的,而出租方,正是宜宾的酿酒世家尹家。

   据尹家后人对媒体表示,涉及纷争的16口酒窖从明朝时起就是尹家的,尹家“长发升”至今已有近600年历史。

    五粮液关于酒窖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关于索要、强占原公私企业、合作商店营业用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酒窖池是房屋不可分拆的附属物(构筑物部分),没有房屋和土地,酒窖池也就无法独立存在,国家对房屋的经租实际上已包括土地和酒窖池。我公司于1995年12月4日和1996年3月18日,分别与宜宾市房产公司、尹伯明财产法定继承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国家经租后符合改造的鼓楼街32号非住宅1035.81平方米以及尹伯明自住留房253.31平方米购买,已包括房屋内的酒窖池产权,该窖池产权属于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决定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定。同时,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原始资产系多年来国家投入形成,你方对我公司的答复如有异议,可向我公司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复核。

    专家质疑:这种行为是对私人财产的掠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对记者称,他得知这个消息“很震惊”。首先,这16口酒窖竟然不是五粮液自己的,这个消息以前一直没有披露过,从上市公司角度讲,这是一个大的瑕疵,因为这是涉及到它核心竞争力的东西,这如果酒窖不是他自己的,他过去的宣传就存在虚假宣传。另一方面,身为一个上市公司,做大了,这个酒窖又是他们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尹家的人不和他们续约就是一个非常致命的打击,就想据为己有,这样做是很霸道的做法。

   黄震进一步指出,《物权法》的根本思想是尊重财产私有权,从尹家提供的租赁协议来看,改革前、改革后都确认尹伯明对这个财产的所有权。而且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再者,酒窖这种特殊的财产不能当作一般的房地产来对待,95年之后一直在续签租赁协议,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证实了通过契约对尹家所有权的确认。

    投资者呼吁解决纠纷

   分析人士认为,上述现象说明,五粮液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能存在瑕疵。此外,虽然协议上四家租赁主体不同,但宜宾市国资公司始终是五粮液集团、五粮液酒厂、五粮液的实际控制人,最有话语权。在五粮液酒厂改制、五粮液设立、五粮液集团与五粮液资产置换时,宜宾国资公司在了解相关情况的条件下,没有及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披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我们很希望明代窖池纠纷能够尽快妥善解决,给事件各方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宜宾国资公司作为事件的主角应该担起这个责任。”一位五粮液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可从现有形势来说,事件一方的强硬态度逼迫另一方也作出强硬态度,最后一定会诉诸法律,而纠纷持续时间越长,对五粮液品牌的损伤会越大。”

    五粮液该给投资者说法

   五粮液的确该给个说法。16口明代酒窖在五粮液所有的老窖中是窑龄最长、质量最好的,而且一直在使用。但这16口明代酒窖不是自己的,五粮液从没有为此做过信息披露,有关专家认为,从上市公司角度讲,这是一个大的瑕疵,因为这涉及到它核心竞争力的东西,这如果酒窖不是他自己的,他过去的宣传就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信息和虚假宣传,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讲都是很要命的。五粮液有必要站出来,大吼一声:“你们说的都是假的”,但这种吼声仍只是停留在笔者的假定层面。

   对于古酒窖之争,从媒体的报道来看,五粮液应该是处下风的,有关专家认为,十多年来一直在交租金,从法律上看,五粮液是承认了争执方对酒窖的所有权的。在处“下风”中,五粮液一直端着不说,这反而增加了五粮液的“关联方”对其猜疑,“存在猫腻的人才喜欢三缄其口”,这样的“帽子”,在有关五粮液的“关联方”的心中也许已经定型了,这种“定型”无疑会阻挡五粮液知名品牌的传播,从而消弱其销售量。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是不是应该前后思量,站出来喊一嗓子:“这明代酒窖我还继续租,并且要处理好与东家的关系”,这似乎更大气回肠,符合知名上市公司的应有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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