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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重罚长安责任保险公司

2011-01-04 17:00:58 21世纪经济报道

    保监会重罚长安责任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一纸罚单将几乎被业界遗忘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以下称“长安责任险”)推到了风口浪尖。今年3月,因采取近乎暴力的手段妨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其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被保监会处以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在罚单的背后,是长安责任险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拒绝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名为责任险公司,实则将车险作为主要业务来源;因欠员工薪水和中介渠道手续费招致员工上访和讨薪风波。

    暴力阻挠现场检查

   2010年1月至3月,北京保监局对长安责任险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北分”)进行现场检查。

   3月12日上午,长安北分员工章汉琴在检查组对其工作电脑进行检查时,强行关闭电脑,离开职场,导致检查中断。检查组遂要求长安北分妥善保存该电脑,在检查结束前不得删除、销毁电脑内的文件和数据。

   当日中午,时任长安北分副总经理郭强与员工鲁建科强行砸毁长安北分的办公室玻璃门,将这台电脑抢走后,删除了电脑内保存的经营业务档案。

   3月13日,郭强删除了长安北分职场监控设备内保存的3月12日监控录像记录,销毁了其与鲁建科实施砸抢行为的重要证据。

   因上述拒绝妨碍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郭强被保监会处以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鲁建科和章汉琴则分别受到禁止五年内和三年内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随后,北京保监局又对长安北分和该公司8名相关责任人开出9张罚单。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拒绝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三大罪状,长安北分被处以合计80万元罚款,长安北分及其海淀支公司、丰台支公司和朝阳营销服务部被处以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8名责任人则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撤销任职资格。

   一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保监局7月份下发给长安北分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里,本打算吊销长安北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经过长安北分的申诉,去掉了这一条。”

   北京保监局下发的预先告知书显示,长安北分违法违规事实中,包括抽查中发现的虚假列支修理费、会议费、公杂费等业务及管理费近225万元;采取虚挂保险中介业务方式,虚假列支手续费32.57万元;以及委托《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已失效的保险代理公司销售保险产品,收入保费23万元。

    两份矛盾的证词

   处罚并没有就此结束。据长安北分内部人士透露,长安责任险总公司根据公司8月刚制定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再次对长安北分及下属机构部分责任人员开出罚单,涉及人员从8人增加到20多人,包括降职、撤职、罚款、解聘等,罚款金额合计60多万元。

    一位受到总公司处罚的人士直言,“总公司的处理避重就轻,责任不明,袒护领导。”

   该人士称,在北分的经营过程中,任何经营政策、方针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总公司任命的北分经营班子决策,下面的人都是按规定执行,可北分负责人没有受到总公司的处罚。

   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制定案件责任问责追究办法,意在消除案件发生后“职位越高,责任越小”,以及保险公司上级机构对基层机构的庇护及变相庇护。

   保监会稽查局局长裴光曾表示,出台该《意见》,目的是当发生规定的问责事项时,不仅追究发案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上级机构的管理责任,同时追究流程制约、稽核审计等相关岗位人员未尽职尽责的责任。

   在现场检查期间,长安北分海淀支公司副经理仝建新故意提供前后矛盾的证词和证明材料,也被北京保监局列为违法违规事实之一。

   长安北分一位人士透露,2010年1月,长安北分曾召集北分财务部、承保部及各业务部门经理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如何应对北京保监局的检查。时任长安北分总经理陈林在会上表示,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每个人要仔细斟酌,否则出现了纰漏后果自负。

   在2月召开的如何进一步应对北京保监局检查的专门会议上,陈林又表示,“老仝(仝建新)什么都说了,调查组肯定会追查到底,老仝(仝建新)要去调查组重新做一份笔录,有些话可以重新说嘛!”

   在北京保监局开出的罚单中,陈林因审批了长安北分2009年部分销售费用报销事项,而该部分事项存在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仝建新则因审批了长安北分2009年部分销售费用报销和手续费支付事项,并在检查期间向检查组提供前后矛盾的证词和证明材料,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但长安总公司的内部处罚名单中,却没有陈林的名字。

   前述长安北分人士透露,目前长安北分已将外设机构撤回北分职场,所有人员被安排在崇文区党校学习,每月发960元工资,大多数员工集体要求公司补偿拖欠的薪金、加班费、社保等,并有很多员工陆续离司。

    员工讨薪风波

   虽然停业处罚下发于12月,但长安北分的保费收入在2010年已出现了急剧下滑。北京保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至11月,长安北分共收入保费508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4亿元大幅减少。

   停业整顿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该公司人士表示,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无法按时给中介渠道结清手续费,造成业务下滑。

   其实,在接到监管部门的罚单前,长安北分已经历了一轮震动。9月初,长安北分所有业务部员工,在长安责任险总公司门前集体讨要工资、手续费等,并要求公司公布资金去向。业务部员工致总公司的公开信中写道,“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公司已拖欠业务部门各种费用近200万元。”

   长安北分对下属业务单位采取的是包干制,即按保费一定比例(约为35%以上)划拨给外设机构及直属业务部,外设机构及直属业务部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都在这个范围内支出。“允许外设机构及直属业务部自己支配,分公司不管,这是一个很大的弊端。”该人士称。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长安责任险确实在2010年放慢了发展步伐。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11月,长安责任险共收入保费14.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而2009年较2008年全年的增长率则为209%。

   而这家国内目前唯一以“责任险”冠名的保险公司,主打的却是车险业务。“90%以上是车险。”一长安责任险总公司人士透露。

   长安责任险成立于2007年9月,由当时的建设部牵头成立,实际第一大股东为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琏自1988年至1998年任建设部副部长,总裁刘智则为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总裁。

   在长安责任险的公司网站上,其公司优势被表述为“主要以土木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保险为特色,在工程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但截至目前,该公司试点承保的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仅包括“苏州天辰花园”和“珠海格力广场”两个项目,被其誉为“全国住宅质量责任保险第一单”的苏州天辰花园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于2009年12月才正式交付。

   今年3月25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到长安责任险调研时曾特别提到,商业责任保险公司,要把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不能就公司论公司、就商业论商业,要做到体现专业特色、强化优质服务、坚持合规经营、注重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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