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企业风采>>公司产业>>

*ST联华冰火两重天:一边获8534万补偿 一边两块地被收回

2010-12-24 16:13:37 证券日报

    *ST联华冰火两重天:

    一边获8534万补偿 一边两块地被收回

    □ 本报记者 郑大红

   连着两天发公告,对于*ST联华(600617.SH)来说近期真是不平常。同样都是政府收回地产,但却是冰火两重天。

   12月22日,*ST联华发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南华置业有限公司收到胶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及听证告知书,拟无偿收回南华置业所拥有的100059平方米土地闲置部分使用权。

    紧接着在23日,*ST联华又发公告,位于嘉定区菊园新区(沪宜公路4290号)原系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拟被政府收回并达成《动拆迁补偿协议》。

   而从公告中可以看出,政府表示该块土地属于闲置土地,将依法收回。不过,“公司和政府对闲置土地的界定有差异,所以我们要下一步申请听证。”12月23日*ST联华的证券部相关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接连的土地收回将给在面临着退市风雨中的*ST联华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土地闲置界定有差异

    申述听证遇上严政策

   对于南华置业收到胶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及听证告知书中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拟依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这是什么原因呢?

    而这块土地目前的的状况是怎样的?

   据该人员称,这块地是在2006年股改时置换进来的,而在2007年的时候变更在公司名下的。

   那么,在这近三年的时间里,*ST联华难道一直在闲置该土地项目吗?“该土地是有开发的,可以这么说,我们开发了一部分不是完全开发的,但是现在申请听证、举证的阶段,所以关于详细的情况也不好透露,听证有结果会有信息披露的。”该人员表示。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胶州市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的中间地段。青岛南华置业在此开发了南方家园商城项目。南方家园商城约11.05万平方米,于2004年5月31日,商铺和营业房已全部交付使用。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仍有部分地块没有开发。

   而根据青岛市相关调控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土地,重新安排使用;对尚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土地,将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将视同闲置土地依法处置。

   面对政府部门的严厉调控措施,在今年8月底刚刚转换大股东的房地产企业的*ST联华来说是雪上加霜,能否成功申述举证看来要时间给与答复了。

    获8534万元拆迁补偿

    是否计入今年年报实现“保壳”?

    就在公司忙于申述时,公司位于嘉定区菊园新区(沪宜公路4290号)原系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拟被政府收回。

   不过,此次收回是动拆迁地块,公司在被收回土地的同时将获得一次性包干动拆迁补偿款8534万元拆迁补偿。该地块房地产权证登记土地总面积为39,698平方米,该地块范围内厂房建筑面积41,586.77 平方米(权证建筑面积26,824.77 平方米)。

   “这次的拆迁、动迁是正常的,不只我们公司一家,有很多公司在这个范围内。”证券部该人员表示。

    而对于获得的8534万元的补偿款是否能计入公司年报,使得公司能够“保壳”呢?

   公司已经在2008和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而今年的三季报显示,净利润为-441.98万元,如今年不能实现盈利,公司面临着退市的风险。

    但是,“能否计入年报,要会计师来界定哪一部分计入到年报,都需要会计师来界定。”

    据显示,拆迁办将分三次支付公司动拆迁补偿款:2010 年12 月30日前支付第一笔动拆迁补偿款5000 万元;之后在2011 年1 月30 日前支付第二笔动拆迁补偿款2000 万元;余款在2011 年6月30 日前付清。

    显然,如在年底前收到5000万元的补偿款,对于*ST联华来说无疑可以“保壳”了。

   “而*ST联华房地产业务和前几年没有多大的变化,是正常经营的状况。现在主要业务也就是在嘉定被收回的这块地上的厂房的出租,还有青岛房产的销售。公司基本上是业务比较少的状况。”该人员表示,“其实,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明确,房地产项目比较少的,以后会寻找一个方向来确定公司主营业务的方向,来把公司做好。”

    那么,即便能成功“保壳”,但对于*ST联华来说,保壳后的发展更为重要,将有怎样的主业发展,市场将拭目以待。

   *ST联华股价在12月23日的收市价格为11.29元,较前一交易日微幅下降0.07%。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