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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的烦恼:6.96亿元欠款何时还?

2010-12-17 19:13:14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李春莲

   12月14日,海南高速(000886)发布公告称: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海南省交通厅拖欠公司公路投资补偿款等款项6.96亿元。经协商,海南省交通厅争取在年底前解决部分拖欠款项,并力争将2011年公路投资补偿款纳入201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何以会有如此巨额欠款?海南高速为何一直以来都没有着力解决此事?

   海南高速董秘陈求仲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笔欠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投资者反映多,公司也做了披露。“最终会有解决的办法,以前的欠款也得到了解决,之后具体情况会按照进展进行披露”。

    长年积累欠下巨款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高速2009年共完成营业收入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7.94万元。

    此外,仅2009年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海南高速公路投资补偿款等款项就达1.45亿元。

   显然,单这笔欠款对海南高速来说,就不是一个小数。而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海南高速款项已属于历史问题,

   早在1997年9月1日,海南省交通厅与海南高速签订《协议书》,承诺其所欠补偿款4.3亿元将于1998年6月30之前偿还。

   海南高速独立董事黄晖、陈运华、杨永红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称:海南省交通厅原系海南高速第一大股东,2004年年初占用海南高速资金余额为6.07亿元。2004年度累计新增资金占用1121万元,2004年度海南省交通厅累计以现金方式偿还海南高速公路款项1.2亿元。2004年年末占用海南高速资金余额为5.97亿元,

    海南高速2005年年报显示,截止2004年12月31日,海南省交通厅拖欠公司右幅投资补偿款及代垫利息5.97亿元,左幅投资补偿合同仍未签订。由于右幅补偿款的拖欠及左幅补偿合同的未签订,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

   公司称,该资金的占用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决定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直到2006年4月21日,海南省交通厅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公司5.97亿元。而此次归还也是有特殊原因的。

   一是海南高速大股东易主。海南省交通厅将海南高速划转给金城公司。二是股改重点就是整治大股东占款,这才让海南省交通厅第一次性归还多年欠款。

    然而,好景不长。

   根据海南高速历年年报,2005年海南省交通厅又开始欠款146万元;2006年欠款增至9494万元;2008年欠款增至4.4亿元,2009年欠款递增到5.2亿元。

    欠款原因均是高速公路投资补偿款。

    记者经过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海南省交通厅逐年在欠款,并且欠款是逐年在递增。

    中小股东权益如何保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而海南省交通厅何以能几乎每年都欠款,且欠款如此之久而不还?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海南高速公路投资收益占到总收入的46%。公司实现公路投资收益目前主要来自三方面:投资海南省环岛高速东线左幅和右幅项目,可获得12亿元投资补偿基金;代海南省交通厅负责环岛高速的维修和养护工作,高速公路综合收益补偿权每年新增约5000万摊销费;BOT项目每年本金减少逾5000万元。

   而公司历年年报还显示,海南高速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根据公司与海南省交通厅签订的《海南省环岛东线(右幅)建设项目投资补偿合同》、《海南省环岛高速公路东线(左幅)建设项目投资及补偿合同》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海南省交通厅确认的投资补偿基数,按补偿当年1月1日5年以上银行长期借款基本建设贷款利率计算确定的公路补偿收入。

   有业内人士指出,海南高速在一定程度上还依赖海南省交通厅,应该是长期欠款存在的主要原因。但是,作为上市公司,海南高速相关部门明显没有做到勤勉尽责,如此巨额欠款不光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海南高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留言区,电话及来访等方式不断咨询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款问题的解决情况。

   有投资者称,由于海南省交通厅有关部门办事效率低,迟迟不将部分补偿款给海南高速,多年来拖欠了补偿款6亿人民币。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全国最赚钱的高速公路公司近几年业绩都很差,使股东们没有分享到应得的利润,股票长期处于低价股行列。

   也有投资者表示,作为海南高速的中小股东,强烈要求公司董事会行使权利和一切正当合法方式收回海南省交通厅所欠巨额欠款,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更应督促董事会做出决议。大股东金城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更应当维护海南高速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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