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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告发布当日减持 沃华医药原董事“打擦边球”

2010-12-02 20:25:09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陈雅琼

   沃华医药近日发生的董事“辞职并减持”事件颇为耐人寻味,证券法专家表示,这起个案正好处于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理解分歧将导致结论大不相同。

   公开信息显示,沃华医药董事会于11月26日收到原董事田开吉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11月29日发布了董事辞职公告。在公告发布的当天,田开吉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票103,063股,根据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那么田开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规?

    哪一天算辞职生效日?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对于田开吉11月29日的减持行为,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他可能想试一试股份被锁定没有。”而减持成功,也证明了其所持股份并未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

    沃华医药公告原文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11 月 26日收到董事田开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田开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书面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田开吉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既然公司表示“辞职报告自书面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那么田开吉的辞职日期是不是应算作11月26日?《证券日报》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珂。

   “不能将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日期理解为辞职日期,高管的选任和离职都有相关程序,离职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方能生效。沃华医药的公告中没有出现董事会‘批准’字样,表述不够严谨,说明高管辞职的过程是有瑕疵的。”胡晓珂说。

   万国华则表示:“董事会既然表明送达时生效,那就应该算11月26日。”如此一来,田开吉11月29日的减持明显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的规定。即使按照董事会公告日11月29日辞职生效来算,田开吉的减持也有“擦边球”之嫌。

    案例陷入现行法规模糊地带

   沃华医药在公告中同时表示:“田开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专家万国华表示:“田开吉的股票没被锁定,说明交易所、登记公司、上市公司和他本人四方对法规的理解不一。上市公司也许要等董事会成员补齐之后再进行申报,在此期间(田开吉)只需要符合25%的规定即可。这里面涉及职责和资格是‘合一’还是‘分离’的问题。”(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每年可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25%。)

   万国华表示,目前对职责和资格的关系存在意见分歧,一种理解是,二者是合一的,另一种则认为职责和资格要分别对待,“如果他在董事会补齐之前要履行董事职责,同时又不让他买卖股票,那对他是不公平的。”

   Wind资讯显示,田开吉11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103,063股后,仍持有公司股份218.39万股。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监、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也就是,田开吉未来一年半最多能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一半。

   而对于田开吉在沃华医药董事会发布董事辞职公告的当天,即11月29日,减持公司股票10.3万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珂认为“不合规,应有相应的处罚。”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表示:“这是模糊地带,应该算违规,但不是过错违规。”

    沃华医药4名高管集体减持

   因主导产品未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沃华医药今年业绩大幅下降,其股价也随之跳水,从25元/股左右下跌到15元/股以下,最低下探至12.43元/股。

   Wind资讯显示,从去年9月起,沃华医药董事田开吉、张法忠、赵军和张戈四人多次减持公司股票。其中,田开吉任沃华医药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张法忠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赵军任公司副董事长,潍坊市人大常委;张戈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代)。

   据记者统计,截止今年11月29日,套现最多的是沃华医药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戈,他在今年1月和11月密集减持,目前减持数量达到218.79万股,套现金额总计5432.35万元;田开吉共减持沃华医药169.19万股,成交均价从26.36元/股至16.99元/股不等,套现金额总计4046.67万元;赵军去年9月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129.9万股后,今年11月又两次减持公司股票,共套现4125.73万元;张法忠只有2009年9月和2010年1月两次减持,套现2534.72万元。

    田开吉曾于2010 年 1 月 29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交易均价 23.14元/股,成交金额115700 元。

   可是,这仅有的一次增持不但不是田开吉的本意,是一时不小心“点错了”,还构成一次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

   对此,沃华医药收回了田开吉短线交易的收益1.61万元。田开吉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谨慎操作股票交易过程,坚决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孰料接近年末,又发生这起“理不清”的减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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