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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淘告好乐买胜诉 对谷歌的诉讼考虑在境外进行

2010-11-25 18:24:42 21世纪经济报道

    乐淘告好乐买胜诉

    对谷歌的诉讼考虑在境外进行

    本报记者 刘方远 北京报道

   11月24日,乐淘网起诉好乐买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海淀区法院认为,好乐买公司在谷歌购买的关键词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好乐买三十日内在一家全国性报刊上发布道歉声明,同时赔偿乐淘经济损失及诉讼费十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是国内B2C领域的第一起案例。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B2C行业已经涌入了大量的投资,竞争日益直接。正如之前拿了大笔风投的视频网站之间诉讼频繁一样,如今B2C领域也进入了白热化竞争的前夜。

   乐淘网与好乐买之间的纷争始于今年4月。这两家公司都是专注于鞋类网购的垂直B2C网站。乐淘网成立于2008年,好乐买成立于2007年,最近双方在订单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

   乐淘网副总裁陈虎介绍,今年4月他们发现在谷歌网站输入“乐淘”、“letao”等关键词后,网站出现“买运动鞋,乐淘不如好乐买”的广告链接,点击链接则直接进入好乐买的网站。

   随后,乐淘致电谷歌有关部门,要求谷歌撤下有关广告,但谷歌方面置之不理。于是乐淘将谷歌中国相关公司及好乐买告上法庭。该案于7月15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好乐买表示,广告语是其广告代理公司擅自发布的。

   4个月之后,海淀区法院宣判,认定好乐买“不合理的抢占了乐淘公司的商业机会,不正当的利用了乐淘公司的商业信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

   不过,对于谷歌的诉讼请求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google.com及google.com.hk上,乐淘起诉的三家谷歌中国相关公司并不是所有者与经营者,所以法院并未予以支持。乐淘网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对Google的诉讼,乐淘公司法律部门正在考虑在境外进行。

   业内人士认为,从海淀法院的裁定尺度来看,重点是在教育规范行业,而不是以经济惩罚为主。因为随着国内B2C的持续升温,类似的冲突会越来越多。

   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第3季度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341.7亿元,其中B2C交易规模占比逐步升高至2成,并在持续增长。

   “现在热钱疯狂涌入电子商务,特别是B2C领域”,上述业内人士说,“这一方面催熟了行业,同时也让产业内的公司开始采取一些变形动作,都是因为压力太大了,造成B2C企业贴身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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