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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五美食偷换报纸头版头条惹风波

2010-11-11 16:29:08 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朱国艳/文 张培方/图

   近日,有消费者发现以打造豫菜而闻名的阿五美食,在其店内放置的宣传册上,将报纸的头版头条换成阿五美食的宣传广告,其中涉及《东方今报》等多家媒体。随意篡改报纸的头版头条,换上自己的形象宣传,这究竟算不算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打探】

    阿五美食店内宣传册已不见踪影

   据发现该情况的消费者李女士讲,前几天她带朋友去阿五美食吃饭时,看到店内的一本宣传册其中一页是《东方今报》、《河南日报》、《扬子晚报》的头版头条集锦,内容全部都是宣传阿五美食的。有的是阿五美食的厨师参加某个活动的照片,有的是阿五美食某个新店开张的信息,可谓图文并茂。

   李女士喜欢看报纸,在她的印象中,从来都没有在一家报纸的头版头条看到过这样的广告,当时她就产生了疑问:“这么多媒体都在头版头条位置给一家企业做广告,不太可能吧。”

   随后,她进行了求证,求证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宣传册所涉及的媒体根本没有在头版头条位置宣传过阿五美食。

   “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李女士很气愤,认为阿五美食利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并且严重影响了河南媒体形象。

   11月7日晚,记者来到郑州市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的阿五美食,却发现李女士所说的宣传册已经不见踪影,服务员也说不知情。

   随后,记者通过有关渠道,找到了一本阿五美食曾经放在店内的宣传册。打开宣传册,一眼就看到《东方今报》显眼的红色头版,头版头条竟然是题目为《地产·楼讯阿五美食终于来到西区》的一篇报道。该报道刊发的日期为2009年10月21日,记者查询了当天的《东方今报》,发现当天的头版头条为《丹江口库区大移民启动》。

    【求证】

    阿五董事长说 “我们从来没说那是头版头条”

   昨日上午,记者与正在澳门参加美食节的阿五美食董事长樊胜武取得联系,他表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我们确实有个“报道集锦”,里面是各个媒体刊登的跟阿五美食有关的文章。”他说,“由于版面有限,我们不可能将报纸所有的内容一一刊出,所以只是选择了跟阿五有关的内容印出来。这些文章全部都是真实的,我们都有存档,可以随时查阅。”

   对于偷换媒体头版头条一事,樊胜武的解释是:“我们从来没有说过那是头版头条,只是为了说明哪篇报道刊发在哪家媒体上。”

   随后,记者来到金水路盛润国际广场西塔15楼的河南阿五美食有限公司办公室,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的宣传册已经收回,不方便拿给记者看,但她提供了不少刊发阿五美食有关报道的报纸。在2009年3月11日的《东方今报》上,记者发现头版照片下方确实有这样一段话:省餐饮协会副秘书长樊胜武甚至还自揭家丑:“郑州90%的燕窝都是假的。”不过头版头条的位置却是《人大听取两高报告》。

   这位工作人员承认,当时选登在宣传册上时,考虑到头条新闻确实和阿五无关,所以把《人大听取两高报告》这个标题给遮住了,只显示了和阿五美食有关的内容。“这样做并没有特别目的,而且消费者一般都能想到广告是不会上头版头条的。”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认为这样不妥,我们以后会在宣传册上注明刊发在媒体上的具体版位。”

    ■ 各方说法

    商家篡改报纸头版头条算不算虚假宣传

    篡改报纸的头版头条,换上自己的形象宣传,这究竟算不算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

   即使报纸上放的有阿五美食的宣传,也应该老老实实地注明是哪个版。为什么报纸上那么多版面他不选,非选头版宣传自己呢?这就是虚假宣传。

   现在不少企业喜欢在公开场所放些名人合影或媒体宣传报道,到底是真是假,并没有多少消费者较真,而企业就是抓住了消费者这种心理弱点,来搞些虚假宣传虚张声势。

   ●省工商局广告处某负责人:何谓虚假宣传,就是把不存在的事情说成存在的事情,但媒体确实发表了不少跟阿五有关的文章,只不过他们篡改成头版头条而已,这不算虚假宣传,但其行为确实不妥。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阿五美食的行为很容易让消费者相信该饭店被媒体多次在头版头条报道,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消费,这就是欺骗和误导。

    从法律角度来说,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就阿五美食的这种欺诈行为进行举报。

    在阿五美食的“报道集锦”里,多家报纸的头版头条被替换成了阿五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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