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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门槛大幅降低:权威人士称“绝非打压阳光私募发展”

2010-11-08 14:13:40 21世纪网

   核心提示:“这个办法对于行业将产生很深远的影响。这个办法出台之后,私募转公募就有了合法途径和可能性。”

    在经过一年“只听楼梯响”之后,“基金公司专户门槛降低”,终于有望实现。

   11月1日,证监会正式开始就《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其中在关于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即包含“一对一”和“一对多”的专户业务的公司要求中,并没有对公司的管理规模或资本金做任何限制。

   此前,证监会一直要求只有管理资产规模在200亿以上的公司,才可以申请开展专户业务。2009年,曾经出现多家基金公司为了获得专户业务资格、利用货币基金冲规模,而被证监会处罚的事件。

    这一办法实行后,则理论上来说,现有62家基金公司都可开展专户业务。

    私募基金公募化

   “这个办法对于行业将产生很深远的影响。这个办法出台之后,私募转公募就有了合法途径和可能性。”一位证监会官员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

   此前曾一直传言,监管层为降低公募基金门槛、引入充分竞争,将鼓励新成立的基金公司从专户业务起步。在获得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绩后,再发行公募基金。

   但是今年已经获批的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申报的第一只产品,仍然是一只公开发行的普通股票基金。

    而另一家获得批文的浙商基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申报产品记录。

   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最近表示,有办法“三步走”解决公募基金从业人员的股权激励制度问题。

    第一步:在新修订的《基金法》加入允许从业人员持股的条款,放宽公募基金股东的范围。

   第二步: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证监会将取消基金公司发起人的限制,开放一批由从业人员持股的新基金公司。

   第三步:在新基金公司的影响下,将促使老基金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旗下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证监会基金部正在制定关于公司制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细则。

   此前,业界几乎一致认为,如果新修订的《基金法》,能够为阳光私募注册为基金公司打开通道,最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应该是上海的重阳投资。

    但是重阳投资合伙人、投资总监李旭利近日挂冠离去,则为重阳投资前途增添了变数。

   前述证监会官员否认,降低公募基金的专户门槛,是为了打压阳光私募的发展;他同时也否认,加强对阳光私募的监管,是为了推动公募基金专户业务。

    他表示,这两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公募基金私募化

    无论如何,目前最为此办法感到高兴的,仍然是公募基金的管理层。

   有多家基金公司表示,将重点研究此办法。并且由于“专户门槛降低”的传言已经持续一年,所以凡是希望开展此业务的公司,此前都已经储备了专户投资团队。

    据证监会规定,专户投资和公募产品的基金经理办公区域必须分开,不得互相兼任。

   一家银行系基金公司总经理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在公司获得专户业务资格后,既可以为股东方管理资产,也可以凭借股东方私人银行的优势,发行一对多产品。公司未来将考虑,把机构业务作为主要方向。

   事实上,基金“一对多”业务开展一年多以来,不但有多家公司产品被投资者指信息不透明、业绩不佳,发行的频率也在降低。

   “现在来看,发行‘一对多’比较多的,主要是银行系基金,因为可以获得渠道支持。”北京一家基金公司总经理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因为基金就‘一对多’业务,不能给渠道超额奖励,否则可能涉嫌违规销售。而阳光私募产品可以给渠道很高的佣金分成承诺,所以私人银行渠道对于阳光私募产品的发行,比‘一对多’更为热衷。”

   而一些业内的大公司,则主要凭借业绩口碑和机构关系,以“一对一”的专户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

    “我们最关心的是专户业务的盈利模式和激励模式。”一家小基金公司总经理直言。

   他表示,目前的公募基金主要依靠管理费收入,而由于管理费率恒定,管理费收入只与规模挂钩。因此尽管公司业绩优秀,但是渠道、品牌不支持的情况下,业绩往往无法直接转化为规模的增加。随着银行尾随佣金的不断上升,公司增加规模的成本越来越高。

    “如果可以做专户业务,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些提成收入,来增加公司的利润。”

   按照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规定,专户业务可以同时提取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期间净收益的20%。

   该名总经理表示,除了解决公司资金压力之外,对于专户业务更感兴趣的地方,是是否有可能像私募一样,基金经理从业绩报酬中获得收益。以此部分解决无法通过股权激励挽留基金经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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