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解决再次被强拽出门——
“富木制衣”被曝账目混乱
10月12日,本报报道了名企“富木制衣”冲砸员工宿舍,威逼员工搬离公司宿舍楼一事。经协调,双方最终约定12日下午3点就此纠纷做彻底了结。
那么,双方协商的结果如何?记者在持续的调查中发现,“富木制衣”不仅对张女士以及记者屡次爽约,而在冲突背后更是另有隐情。
事先约定却再次变卦
12日下午3点,按照事先张女士与公司负责人米洪波的约定,记者陪同张女士第三次来到公司。门卫不仅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反而将张女士拒绝在了门外。
“你们公司就是这样处理问题的吗?偌大的一个公司,竟然出尔反尔?”对于张女士的发问,公司门卫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拨通了公司负责人米洪波的电话。
随后,米洪波来到公司门口接待张女士。孰料,双方一照面就开始激烈的争执。公司的门卫见状,还与张女士动起手来。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
富木制衣出现糊涂账
“公司还有一笔账没跟她交接,如果交接清了,就可以把她的钱给她。”在红花派出所内,公司办公室主任丁宁告诉记者,张女士任公司会计时,曾有“债务”未交接清楚。对此,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公司的“出纳会计交接说明”。在说明中记者看到,交接日期为1997年的9月3日,交接前的会计业务凭证由陶颖负责,交接后的会计业务凭证由张女士负责,而账面上却存在近14000元的差额。“我只知道有这么回事,但至于具体细节我不知情,再说,这之前的账你应该找前任的会计,或者找鉴证人王秋生。”
当记者追问丁宁主任,为何张女士在职期间未曾查清时,丁宁表示,考虑到张女士是公司负责人王德华的亲外甥女。她在公司上班时,单位并没有深究。
此外,公司除将这笔不清楚的账目转嫁给张女士外,张女士向公司提出的分红款一事也遭到了公司的拒绝。“我们承认欠她24350元投资款的钱,至于她说的还有10000多块钱的分红款,我们不支持”。公司办公室主任丁宁表示。“公司2007年就有规定,如果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包括辞职,公司有权取消下月的分红”。
“没有的事,我在单位十几年,而且一直做会计的,怎么都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对此,张女士一脸茫然。当记者要求是否能查看公司这一规定时,公司的丁主任表示,会计室的负责人不在。
无奈之下,双方的纠纷一时间再次陷入僵局。最后在红花派出所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约定10月14日,在红花派出所解决。
那么是否真如公司所说,公司有分红条款的规定,并且已经告知每个参与分红的职工了呢?随后,记者联系了其他参与公司分红的职工。“没有见过这方面的协议,也没有听说过。”公司的员工韩女士表示。
警方要求公司查报表
为了解事情真相,10月14日,张女士按照约定再次来到红花派出所,而记者应公司要求,也来到派出所做一见证。“你是报社的记者,你不能进去,这是富木公司明确要求的,不准记者参与。”警号为214605的葛警官当即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公司上次说他们公司的那个规定,我看到那个纸是一张崭新的A4纸,派出所的警官也不予认可。”虽然记者未曾参与调解,但记者从张女士现场的录音中得知,公司就分红款及交接手续采取了“玩太极”的态度。
“她说的不是没道理,你们拿出公司的手续和账目,该她承担的她承担,该你们承担的你们承担。”对此葛警官表示,作为一个公司,每年都会有财务审批和公司的报表,如今公司认为账目不清,可以拿出公司的审批手续和公司的报表。对此,公司的副总经理米洪波表示,他们还将收集证据,并与张女士另约时间协商。
公司在投资门面店的分红款上存在漏洞,在财务账目上也是稀里糊涂。鉴于公司这种不负责任行为,张女士表示,如果公司不拿出处理态度,她也将不再考虑与公司负责人王德华的亲戚关系,会向相关部门举报“富木制衣”的其他不规范行为。
本报还将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