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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努力打水漂——浙江广厦增发方案过期

2010-10-18 10:09:06 大众证券报

    本报讯 昨晚,浙江广厦(600052)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修订方案后,公司股价大幅下调,并低于发行底价,且截止2010年10月15日上述方案确定的决议有效期已过,因此放弃实施发行方案。

   资料显示,2009年10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中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亿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2亿元,募资投向天都丽舍花园项目7.4亿元,预计将实现总销售收入27.95亿元,项目净利润4.16亿元;东阳新天地项目2.6亿元,实现总销售收入9.89亿元,项目净利润2.497亿元;水岸东方项目二期2亿元,将实现总销售收入11.698亿元,项目净利润1.68亿元。

   实际上,浙江广厦为了实现上述融资计划,在2009年颇费了一番脑筋。2009年半年报显示,浙江广厦净利润为-1722.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016元。三季度依然预亏,将业绩逆转的压力押在了四季度之上。去年四季度公司业绩集中释放,由三季度亏损1241万元来了个大反转,公司在四季度业绩达到4.3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2009年半年报时,浙江广厦的资产负债率已经高达83.32%,即便是在地产企业里,也属高位,浙江广厦对资金的渴求可见一斑。

   “从公司去年对增发方案前期所做的努力,可以看出,他们对增发颇为看重,希望借此缓解资金的压力。”一家券商的地产行业研究员分析认为。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由于受到监管层收紧地产公司再融资,在浙江广厦持续一年的努力后,公司12亿元的融资计划最终因有效期过期而流产。记者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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