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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开谴责ST银广夏大股东

2010-09-17 22:03:04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邱江

   日前,深交所对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的ST银广夏股东浙江长金、中联实业以及相关当事人朱关湖、梁胜权、马国庆、单河和金爱军等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上述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该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经深交所查明,2009年1月16日,为补偿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承接ST银广夏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债务人对中国农业银行1.78亿元债务,上市公司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中约2500万股股份过户至浙江长金。2009年1月1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浙江长金所获的定向转增股份,此后该部分定向转增股份受到质押和多次轮候冻结,导致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存在不能解除的重大风险。对于上述情形,浙江长金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也未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银广夏董事长朱关湖兼任浙江长金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另据深交所查明,贺兰山葡萄酿酒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性企业。2009年1月20日,ST银广夏所持酿酒公司62%股权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中联实业作为关联方参与竞拍,并因现场出价最高而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合同》。本次拍卖成交导致上市公司无生产经营性资产,且形成ST银广夏与中联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中联实业参与酿酒公司股权竞拍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合同》后未及时通知ST银广夏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ST银广夏监事梁胜权、马国庆、单河,时任总裁金爱军知悉上述情况,但也未及时通知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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