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国资身世之谜
特约记者 夏寅 上海报道
9月3日,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股份”)将上会。
青松股份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老牌国有企业福建省建阳市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化工总厂”)。
化工总厂于1958年成立并建成投产松香生产线,1973年开始生产樟脑,2001年被柯氏兄弟(目前青松股份实际控制人)收购,并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建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青松有限”)。
然而,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国有资产化工总厂的经营和股权详情披露惜墨如金,而其相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范性也值得质疑。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阳市化工总厂系国有企业,2000年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2001年公司在收购其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设立。”
2001年1月12日,青松有限成立,建阳市立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其验资结果显示:注册资金210万元,其中化工总厂以设备出资100万元,龙兴贸易以货币出资37万元,存货出资73万元。
而“龙兴贸易”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金33万元,由柯维龙、柯维新与黄开淑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摩托车贸易。2003年龙兴贸易将所持青松化工股权转让给柯维新之后,未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于2004年11月注销。
2002年5月20日,建阳市立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其增资扩股验资:本次增资的1390万元全部到位,其中柯维龙以货币增资190万元、以实物增资532.3万元、以无形资产增资667.7万元,化工总厂以实物出资退股100万元。
自此,自然人柯维龙掌门青松有限,而化工总厂则消失。
“青松有限既然是在收购化工总厂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设立,也就是说化工总厂的设备出资100万元,这时青松有限系国有控股公司。”一位券商对记者表示。
但2002年,化工总厂100万元国有实物出资却神秘退股。
而直至2009年10月,福建华兴会计事务所才出具《验资复核报告》,柯维龙以现金补足建阳化工总厂转让的青松化工100万元出资额。
经记者仔细查询,招股书中不仅该化工总厂收购时无验资披露,而且国有资产退出蹊跷,甚至没有完整的相关政府批复披露。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截至记者截稿,记者未能接通保荐人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及青松股份董秘电话,而青松股份副董事长办公室婉拒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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