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德意送宝马”促销惹争议
赠轿车使用权规避最高奖限额?
有关活动的大幅宣传
导报记者 陈彤 实习生 金振斐/文
促销送大奖的手法,在商界屡试不爽。今年上半年,由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文化节上,一项名为“买德意送宝马”的活动更是吸引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然而在近期,《市场导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称此次活动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据了解,这次活动的内容为:主办方以一口价秒杀的方式,在淘宝网发布一款价格为1元的虚拟物品,产品名称是“德意经典厨卫”。活动开始后第88888名拍下的用户即为获胜者,可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15年的使用权。如获胜者为德意经典厨卫产品的用户(能出示2010年5月28日17点之前购买产品的正规发票),即可将“大众速腾”轿车15年的使用权升级为一辆“华晨宝马320”轿车15年的使用权。
媒体报道显示,5月28日晚,“秒德意,送宝马”活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正式拉开了帷幕。活动一开始即获得了上千万人的关注及参与,由于瞬间流量过大,一度导致网络拥堵。5月29日中午13时21分,大奖最终被来自广西玉林的网友摘取。
由于该网友并非德意产品的用户,因此按照活动规则,他获得了“大众速腾”汽车的15年使用权。
6月8日上午,在颁奖仪式上,随着速腾轿车的钥匙交到获奖者手中后,此次网络“秒杀”活动落下帷幕。
吸引到众多网民的参与,这次活动策划显然已实现了主办方所预期的效果。然而,有读者近期向导报记者反映,称此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该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而速腾轿车15年的使用权,其价值已远远超过这一限额。
针对读者疑惑,导报记者多次联系了德意公司。相关人员在电话中坚持认为,获奖者得到只是汽车的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因此该项活动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显然是一种变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高校任教的一位俞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虽然赠送的不是汽车所有权,但使用权同样是有价的。而且15年的轿车使用权,其价值远远超过了5000元。商家之所以这样操作,估计意在规避法律。
导报记者此后随机采访的不少人士,也都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他们认为,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本意来理解,最高奖的限额并非指现金奖励,应当是个价值的概念。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建文律师则告诉《市场导报》记者,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奖促销活动中,以非现金的物品或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金额。因此,他个人认为,商家有奖赠送车辆15年的使用权,其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