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的韩先生买了两部大卡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惠民县支公司购买了4万元保险。直到自己的车出事故理赔时才发现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将他的保险单录入电脑账面里。韩先生反复和保险公司交涉,才答应赔付他一半的损失。
据韩先生介绍,他是在2009年以分期付款形式在济南买了两部斯太尔大型卡车,想要通过跑运输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办理完一切手续后,由济南通岳担保公司代替他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惠民县支公司办理了保险业务,两部车韩先生一共交了4万元商业保险费。由于车辆是分期付款形式,担保公司将保费清单的复印件交给了韩先生,自己暂时保留着正式保单。办完这些手续之后,韩先生带着他的车去内蒙古通辽市做起了运输。
在2010年5月13日凌晨6点,韩先生在睡梦中被电话叫醒,他雇用的卡车司机告诉他,车辆在工地发生侧翻,需要处理。韩先生赶忙起身驾车赶往事发地。在现场,交警部门告诉韩先生,因为是自身发生的事故,不需要交警处理,只要让保险公司赔付就行了。韩先生随即打电话给当地的人民保险公司,将保单号、车号告知对方,请他们进行现场评估,但是保险公司上网一查,称根本没有韩先生提供的保单号,更没有车辆号。这也就等于韩先生根本没有在人寿保过险。心急如焚的韩先生立即从通辽赶回了惠民县。
可是事情却没有韩先生想的那么顺利,韩先生来到惠民县人保公司,前后跑了3趟,才跟保险公司的张经理见了面。在韩先生说明了详细情况以后,保险公司开始查保单去向,但是最终找到省公司也没有查到韩先生的保单。
一番周折之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惠民县支公司好像不愿意再追查保单去向,反倒要求韩先生提供修车清单。在韩先生提供了清单以后,保险公司又要韩先生提供发票,就这样,韩先生反反复复来回了十几趟后,人保公司张经理告知韩先生,经过公司几名经理研究,按照公司的赔付标准,赔给韩先生3.5万元。韩先生听到这个结果很不服气,他说:“我修车花了6.8万多元,入得是全保的商业险种,为什么只给我赔付这点钱呢?”
在了解了具体情况之后,记者在8月10日下午采访了惠民人民保险的张经理。他告诉记者说,韩先生的车不是他本人来入的保,而是济南一个担保公司,他手里没有保单。保险公司在了解韩先生这件事后,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已经尽力去为韩先生理赔,但是韩先生在没有定损的情况下,就先将车修理了,而且修理费过高,所以保险公司本着随行就市原则,确定给予3.5万元的理赔。至于保单为什么没有存在保险公司账上,张经理讲,原来该公司经理因为经济问题已经被处理,这单保险业务是上任经理时期做的。本网将继续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