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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品牌在污水中荡漾

2010-08-10 17:41:48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许 洁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狄更斯小说《双城记》的开篇语用在身陷“污染门”的紫金矿业身上颇为贴切。在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紫金矿业却因为自身疏忽导致周遭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顷刻间,紫金矿业形象一落千丈,从当地的明星公司变成了千夫所指的“罪魁祸首”。

    不是天灾 是人祸

   7月初,一场洪水过后,紫金矿业多年的“隐疾”终于暴露出来。2010年7月3号,紫金山铜矿湿法冶炼厂污水池发生渗漏,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9100立方米废水排进汀江流域,沿岸及水库的养殖业遭受灭顶之灾、约400万斤鱼被毒死,当地居民不敢饮用自来水,靠买瓶装水生活……

   然而,紫金矿业却在7月12日才发布了公告,瞒报长达9天。面对质疑,公司给出的答案是“维稳”需要。

   此举不仅给社会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紫金矿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形象也受到空前重创。紫金矿业也认为这是企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危机和忧患意识不足,未能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

   不过,在事件刚发生的头几天,紫金矿业一直认为这是一次“天灾”。公告称经省、市专家初步核查,渗漏事故原因主要是前阶段持续强降雨,致使溶液池区域内地下水位迅速抬升,超过污水池底部标高,造成上下压力不平衡,形成剪切作用,导致污水池底垫多处开裂,从而造成污水池渗漏。

    难道真的没有“人祸”吗?

   “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这是公司后来的调查结果。

   7月15日,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副厂长以及环保车间主任3人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公司决定对紫金山金铜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矿长和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两人进行停职检查。7月19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7月28日,公司再度收到通知,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于2010年7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至此,人们终于知道,此次事故中,天灾只是一个引子,让人们有机会看清了真正的“人祸”而已。

    除了尽快揪出“当事人”,停产和限产也成为紫金矿业安抚民众情绪的又一法宝。

    根据专家意见,上杭县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6日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紫金山铜矿7.3事故后续处置及配合铜矿整治对紫金山金矿限产事宜。经会议研究确定,对紫金山金矿采取限产措施。要求紫金山金矿在确保环保安全的情况下维持低位生产运行,以减轻金铜矿区环保安全压力。受此影响,预计紫金矿业2010年度将减少黄金产量一吨左右。而涉事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全面开展整改。

    环保品牌轰然倒塌

    紫金矿业并不是首次遭遇污染问题。

   从2007年回归A股的环保核查,到2010年5月份,环境保护部对紫金矿业公司的污染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更早以前,从当地公众多次因污染问题与紫金矿业公司发生冲突到引以为豪的核心资产紫金山金铜矿污水渗漏,陈景河精心打造的“环保品牌”已然轰然倒塌。

   企业环境风险意识不够、安全环保工作不到位,是很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共同的根源。为什么这不能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为什么他们敢于铤而走险?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只是紫金矿业2009年50亿元利润总额的1/5000而已。

   而根据测算,赔偿费用和停产将给紫金矿业带来4亿元的损失,而这对于紫金矿业而言也并不是一件艰难的事情。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其不可推卸的一份责任。

   然而,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故已经过去一月有余。但公司尚未提及如何整治环境、赔偿受损民众。但在二级市场上,股市连日上扬的曲线已经让紫金矿业成功收复失地。很多人都担心此事最终会不了了之。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紫金矿业污染事故背后,在企业和媒体聚焦于“天灾与人祸”的争论的背后,凸显的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正在面临的诚信危机。在媒体报道中,企业形象、瞒报、地方保护主义、环保局长辞职、监管缺失、担忧和恐慌、疑窦丛生、隐晦不清等词语频频出现。应当说,这次事件已不仅是汀江本身的一场生态灾难,更是考验中国环境保护工作诚信度的一次危机。

   我们愿意相信,为了给投资者一个交待,为了给当地渔户一个交待,为了给当地生活受极大影响的群众一个交待,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紫金矿业都有必要善始善终,积极处理好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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