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约化解行业单用途预付费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在充分吸收群众和社会各界合理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保养预付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BF—2022—0146),并于10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示范文本适用于消费者与机动车维修保养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机动车维修保养单用途预付卡买卖交易,在条款中设置了预收资金存管、消费记录和余额查询等内容作为履约保障措施;明确了消费者享有7天冷静期解约权利,消费者在未实际使用预付卡消费的情况下,7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对合同变更、中止、终止等情形的预收款处理方式和退款计算方法、渠道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示范文本,使消费者充分了解关于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购买机动车维修保养预付卡,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附: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保养预付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