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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车辆购置税要求调整 插混车型纯电续航不得低于43公里

2021-05-17 11:33:48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张阳)近日,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图片来源:工信部官网

此次发布的公告,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续航里程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

根据公告内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kg<m≤1600时,Y=0.0078×m+3.8;m>1600时,Y=0.0048×m+8.60。

除了以上调整之外,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还将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

调整后的公告,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的能耗也进行了要求,这也意味着续航里程不再是评判新能源汽车的唯一标准,还需要满足环保及碳排放的标准要求。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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