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消费者购买一辆轿车,已使用两个多月。目前经销商仍未将三包凭证和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交给消费者,消费者询问该如何处理?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意见
经销商未向消费者交付三包凭证和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尽快提供;消费者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