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但80%以上的家庭都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老百姓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过期药品,要么长期存放在家中、要么随意丢弃。家庭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重要的环境污染源之一。同时,过期药品如得不到有效处理,流入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之手,将给社会带来难以预计的严重后果。
为规范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有效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因不当处理造成环境污染,充分落实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全链条”监管模式,大力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让每一粒药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晰”,2020年11月以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确定“以监管部门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工作思路;采取“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点统一集中处理”的工作模式;提出“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安全措施”的工作原则,并必须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销毁”。经综合考虑,把管理规范、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誉度良好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作为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经申报,初步确定106个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及10个医疗机构,并在该局网站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是一个“安全用药”宣传的良好平台,提高公众正确使用、合理储存药品以及使用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药品零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和维护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是一项有一定风险性的环节,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保管、销毁环节的监管,避免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监管部门、企业一以贯之、长期坚持才能确保效果,才能为“健康桂林”作出贡献。
下一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加强对药店拆零销售规范操作的指导与监管,另一方面鼓励辖区有条件的、群众需求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24小时售药、送药上门等药学服务工作,满足公众多样化的购药需求。同时也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多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医院开大处方和虚假诊疗等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逐步建立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万春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