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学生文具用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020-11-16 16:56:3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155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文具用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文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学生文具产品纳入《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部署全系统对学生文具产品质量实施重点监管。建设文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加强文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预警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学生文具用品国家监督抽查,2017年至2019年累计抽查了566家企业生产的672批次学生文具用品,发现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笔帽尺寸、笔帽通气面积、书写性能、笔帽空气流通、芯尖受力、不挥发物含量、游离甲醛上。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查处。

二是加强儿童文具用品缺陷召回工作。消费品召回制度建立以来,我局不断完善消费品召回法律制度体系。2020年1月1日,《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令)正式出台,将消费品召回监管依据上升到部门规章并取消了目录管理,解决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法律层级低、强制力不足、监管产品范围窄等突出问题。在儿童文具用品召回工作方面,截至2020年6月15日,我国已实施儿童文具召回共计51次,涉及数量135.54万件。其中,儿童本册召回24次,召回数量59.11万件;儿童绘图类文具召回3次,召回数量22.61万件;儿童记号笔召回3次,召回数量5.87万件;儿童卷削类文具召回9次,召回数量25.48万件;儿童美术用品召回5次,召回数量8.24万件;儿童书写笔召回7次,召回数量14.34万件。召回原因包括尘埃度、脱色程度、笔帽安全、锐利边缘及警示语等。在宣传召回知识和消费者安全教育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儿童文具用品安全的消费提示,以及制作儿童用品安全知识系列动画、专家讲解等视频10余部。

三是高度重视学生文具用品标准化工作。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学生文具用品标准化工作。我国在文具领域现有《文具用品 安全标志》等8项国家标准,规范了文具的安全标志、有害物质限量等基本要求。2020年7月23日,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21027—2020)。此次修订,是在原来2007年标准的基础上,扩充了圆规、书套、墨水、美工刀、手动削笔机等产品品类,针对液体胶黏剂、书包、笔袋、彩泥、橡皮擦和塑料部件等产品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针对各类与人体接触的表面涂层增加了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的要求,与美国、欧盟等法规指令接轨。该标准的修订,不仅能够提高产品安全性,保护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文具用品市场,而且有利于学生用品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文具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针对网络领域假冒伪劣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自2017年起连续3年联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网剑行动”,进行专项治理,成效明显。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以及对侵权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情况。2019年“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网络经营者规范发展行政指导会,要求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中存在的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及时治理,积极整改,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6·18”“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行政指导,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五是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是严格执法查处。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学生用品列为重点产品,强化有关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等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二)教育部开展工作。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部署。自1996年起,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各地教育部门围绕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效果良好。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规范和提升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水平。每年暑假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将道路交通、防溺水安全等提示内容告知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强化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二是纳入中小学课程教学内容。教育部将安全教育的目标、内容与要求纳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思想政治等课程之中。如小学3至6年级《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体会生命来之不易,了解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具备基本自护自救能力,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在学习体育运动知识与技能中“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了解食品安全与健康的关系”,进行运动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此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在国家课程外,留出16%—20%的课时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不同需要,使学校教育更有特色。

三是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教育部指导各地利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安全教育图书和视频资源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教育部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促进安全教育常态化发展。2018年至2020年,教育部联合湖南卫视制作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火灭火、道路安全、水域安全、急救知识等多个主题安全教育专题节目,指导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四是引导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教育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安全教育知识。组织专家学者编制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和家长指导手册,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教育方法,推动各地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文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托风险监测站,进一步加强文具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找准找实文具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文具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学生文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严肃处置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法规及标准,规范缺陷产品召回流程,明确相关主体的召回法律义务。根据缺陷线索,加大对儿童文具生产者的监管力度,督促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产品安全隐患,促进儿童文具用品的质量提升。同时,加强对生产者、学校、学生和家长在缺陷产品召回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持续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和约谈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企业在防范和发现制止假冒伪劣产品交易方面的主体责任。继续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着力推动《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强化标准实施效果和问题反馈,确保广大儿童和学生的身心健康。继续联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2020年“网剑行动”,对网络市场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结合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作出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玩具和文具批发市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超以及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执法稽查工作。对发现的未按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产品、“三无”产品,责令经营者下架、停止销售,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各校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模式,确保实现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科学化开展。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9日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特设检测所开 ...

  • ​湖北省赤壁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开展“ ...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著名的“珍 ...

  • 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农民“网红”直 ...

  • 浙江衢州:质量强市 品牌加力 标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