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
一、加强12315平台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五线合一后,积极搭建12315热线与消费者互动交流平台,投诉举报中心席位增至4个,通过严格初查反馈、结案反馈,受理人员实名登记,增加商品、服务类别,细化投诉举报问题,进一步提升12315投诉举报工作效能。2020年1至9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137件,其中投诉928件,举报571件,咨询15638件,挽回经济损失35.64万元。
二、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今年的“3·15”活动,积极转变工作方法思路,依托广播,电视媒体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自媒体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3·15”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市)区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1200,张贴宣传标语,组织重要新闻发布1次,制作电视专题和参与节目14期,在市电视台,省电视台多个频道栏目以滚动字幕形式发布消费警示单次单时播出29分钟,在报刊开设专栏1个、发表文章54篇,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发表文章6篇、发布消息9条,通过媒体发布公益广告2条,并在商场超市等场所悬挂“纪念‘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凝聚你我力量、共同抗击疫情”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条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制发的“3·15”宣传提示,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三、强化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引导带动市场消费
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成为ODR企业,增强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截至目前,该市在全国12315平台注册ODR企业89家。
鼓励引导企业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增强企业“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家大型购物商场;13家大型超市;4家家电零售企业;3家化妆品商店;1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计30家企业参加了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被列入第一批《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