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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阳市发布消费警示:出门防护不松懈 复工不忘勤消毒

2020-03-15 14:32: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疫情的不断好转,很多店面都逐步恢复营业,市民的生活也将慢慢走向正常。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头发要修剪,衣服要送洗......出门逛街已经成了心里的期盼。

山西省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阳市消费者协会利用宣传车和电视媒体就消费安全防护方面做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提醒消费者:出门不扎堆不聚会,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少。

现在疫情防控到了吃劲阶段,加之许多地方复工复产开始之际,不少人安全防护的思想有所松懈,所以提醒大家出门戴口罩仍然是必须的,人多的地方尽量不去,亲朋好友之间的聚餐聚会要再缓缓,同时,带孩子出门时,也要管好自家孩子,在公共场所做到不乱触碰、不舔手指、不揉眼睛等。

建议消费者在人流较多的场所购物时,自觉测量体温,同其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说话,少接触公共用品。也可以采取与经营者约定时间的方式,尽量避免人群聚集。快递行业已经在恢复之中,很多小区的快递已经开始恢复营业,建议消费者在寄送和领取快递的时候带上手套,快递拿回家后最好用消毒水喷一喷,确保安全。

二、建议经营者:加强管理,担负起社会责任,兼顾复工与防疫。

目前,不少经营场所都陆续恢复营业,建议广大经营者: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在搞好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配合疫情时期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理,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并始终戴口罩上岗,不怕麻烦不偷懒,持续做好店内的消毒工作,控制好店内消费者的数量等措施。

美容美发店已经在恢复营业之中,建议经营者将需要接触消费者皮肤的美容美发器具、毛巾等,坚持使用一人消毒一次,应提倡消费者可以自带毛巾等物品,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快递公司的经营者,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快件,最好能统一消毒杀菌后再通知消费者领取。

希望通过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无“疫”的消费环境,同时,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将卫生、消毒、安全做到自觉性、常态化。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价格虚高可举报。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不得超过以2020年1月25日之前最后一次销售价格的基准,涨价幅度不得超过10%;或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

二、证据留存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索要发票、做好消费记录、聊天内容和截图等,并可拨打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电话:12315 。 (张增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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