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国家药监局:开辟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绿色通道

2020-02-25 12:11:28 国新网

2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维护市场秩序 支持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保障应急防控物资需要以及防疫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药监局紧急开辟了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主要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立即制定相关政策,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审批工作机制,组建特别专家组,科学有序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同时,部署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和鼓励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紧急安排生产和扩大产能。

二是加快审评审批,推动产品尽早上市。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注册申请,在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特别措施,合并审批流程。对于转产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应急审批,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三是及时服务企业,扩大产能。加强企业指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有关疫情防控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全程咨询、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对生产企业转产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企业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现场确认后,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发给生产许可证。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充分释放产能。

四是减免注册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且是对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有关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