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典型案例

2020-02-14 19:25: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从快从重查办了部分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和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公开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2020年1月28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第三师市场监管局对图木舒克市平价新汉林大药房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以2.5元/包的价格从百姓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雨洋科技防护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护口罩3000包(每包10个),以30元/包的价格向外销售,购销差价率高达1100%,且未对该口罩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在1月27日收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后仍然高价销售。第三师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2020年1月30日,第八师市场监管局根据12315大量投诉举报线索及网络舆情反映情况,对石河子开发区客都生活超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超市2020年1月29日,将当日批发价格不超过6元/公斤的大白菜按9.98元/公斤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第八师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2020年2月3日,第二师市场监管局对位于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小文果蔬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商户将原销售价格5-6元/包(每包10个)的一次性口罩,以30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0年2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为止,当事人已将从库尔勒若妍床上用品批发部购进的300包一次性口罩销售273包,获利273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第二师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计13650元的行政处罚。(供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