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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中通报第四批违法典型案例

2020-02-13 15:52: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霍一夫)日前,上海集中通报了第四批违法典型案例,体现了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以“战时状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商品价格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的决心。

案例1: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杨高中路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2月9日,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相关线索对当事人位于上海市杨高中路2128号的经营场所的价格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春节期间销售的大白菜、油麦菜、菠菜、黄瓜等4款蔬菜多次超过1月19日的进销差价率,存在哄抬物价行为。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市局执法总队已立案调查。

案例2:刘某涉嫌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消毒液案

2月10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购买自用的5桶消毒液包装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而上述5桶消毒液系案件当事人刘某通过微信销售给该企业。经查,当事人于2月3日在某园区微信企业群发布货源信息,先后与12家企业完成交易,共计成功销售涉案消毒液26桶,所有消毒液包装标签上均未标注生产日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3:睿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涉嫌哄抬物价案

2月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睿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在网络平台将N95口罩搭配其他商品一起售卖。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线上销售口罩时,搭售水果、洗手液、自嗨锅、火鸡面、红包等商品。当事人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4:上海粹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真北路一店涉嫌不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2月3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近铁广场城市超市货架上销售的“诗乐氏消毒洗衣液”“MUSE洗手机套装 机器猫限定款”商品未标明价格。经查,当事人上海粹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真北路一店未对其销售的“诗乐氏消毒洗衣液”“MUSE洗手机套装 机器猫限定款”公示价格收费标准。对当事人涉嫌不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5:陈某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消毒液案

2月3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陈某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消毒液,现场查见三无产品消毒液共计40桶,执法人员已对上述物品40桶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消毒液的违法行为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案例6:叮当智慧药房(上海)有限公司紫霞路店涉嫌经营不符合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2月2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叮当智慧药房(上海)有限公司紫霞路店进行日常检查时,现场查见标示产品名称为“医用隔离面罩”的产品,当事人却在其价格标签中将用途标示为口罩。经查,该产品实物由面罩、滤片组成,当事人提供的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产品描述为“通常由高分子材料制成的防护罩、泡沫条和固定装置组成。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该产品实物与上述产品描述不一致,当事人提供的该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也未出现“滤片”组成构件。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7:上海诚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万顺路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2月2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万顺路2326-1号上海诚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万顺路店时,发现当事人零售货架上的“双黄连口服液”价签上标示价格为79.4元,查看系统销售记录,该药品零售价格远远高于此前销售的34.3元零售价格。对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8:上海指涌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造厂名的消毒液及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液案

2月1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指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造厂名的消毒液及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液。现场查见伪造厂名的消毒液共计300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液共计446桶及空桶360个。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

案例9:上海春来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伪造厂名消毒液案

2月1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春来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伪造厂名的消毒液,现场查见伪造厂名的消毒液共计230桶。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

案例10:上海市普陀区清东食品店涉嫌未明码标价及哄抬价格案

1月31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清美鲜食中华新路店蔬菜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在销售散装冬笋、胡萝卜、大白菜等蔬菜时未标明销售价格。同时,该店以每公斤4.95元购进大白菜后,以每公斤9.96元对外销售,与前期相比,涨幅过高。对于当事人涉嫌未明码标价及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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