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6日,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南昌县八月湖一超市售卖的蔬菜价格过高,江西省南昌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前往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超市的供货商广州市旺泰佳农业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擅自抬高商品等级,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行为。
经查明,该公司在销售农产品时,对于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采购等级完全相同的农产品中,随机从中挑选出一部分,用保鲜膜、一次性塑料盒等材料进行包装,标上价格,对外宣称精品蔬菜,提高价格销售。其中,金针菇25.8元/kg调整为34.5元/kg,涨价1.34倍;散装香菇31.9元/kg调整为49元/kg,涨价1.54倍;西红柿6.8元/450g调整为12.8元/450g,涨价1.89倍。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的顶格处罚。
针对当前特殊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全力遏制疫情防控用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供稿: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