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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告知书

2020-01-27 14:08: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七台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口罩等商品渠道合法、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现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药械经营单位告知如下:

一是确保质量安全。充分认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药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经营药械渠道安全合法,做好购销记录备查。

二是保证价格稳定。在此国家全面抗击病毒疫情的重要时刻,积极做好相关药品、口罩、消毒液等储备工作,满足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用药用械需求。并保证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原价销售,坚决禁止加价出售,不得从事囤积居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协助疫情防控。遇到感冒发热症状患者,要主动引导患者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主动询问顾客,其亲戚朋友有无武汉居住史、旅行史或接触史,如有情况立即向我局汇报,以便及时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沟通妥善处理患者。

四是加强防护意识。要注重安全防护,营业时间佩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注意店面卫生,勤打扫,勤通风。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供稿: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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