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防护用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情况,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广泛提醒告诫。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通过下发提醒告诫函,现场宣讲、约谈等形式,引导相关零售商要获取合理利润,不得借机哄抬物价,超出日常利润水平定价。发现有借机涨价,哄抬价格的,一经查实,将从严查处。
二是紧扣重点监管。全省各地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药品和重点用品,部署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抽查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密切关注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
三是从严从重打击。各地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造谣惑众、带头涨价、情节恶劣的违法经营者,重点打击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行为;
3.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利润率出现大幅上升的行为;
4.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行为;
5.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6.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7.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