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双节”打假期间,安徽庐江白湖市监所接到某知名企业投诉,称白湖市场上存在商户擅自在其门牌上使用企业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侵犯了企业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要求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为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庐江白湖市监所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人方某在不知已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门店外的招牌上使用了某知名企业注册商标近似标识,对消费人群产生了一定的误导。因考虑到方某此行为属非故意侵权,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故执法人员责成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清除其店招上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并向该公司道歉。(通讯员 庐江白湖市监所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