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绥化市让“安全用药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2019-11-29 10:3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以“安全用药,良法善治”为主题,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承诺。联合医院开展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组织医疗单位代表、药品经营企业代表签订了安全用药承诺书并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绥化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提供了义诊服务。

开展“送医送药送知识”进扶贫村活动。针对扶贫村交通不便,缺医少药的实际情况,开展了“送医送药送知识”进扶贫村活动。协调绥化市人民医院、望奎县医院,深入到帮扶的望奎、庆安、北林区三个扶贫村,对多名体弱多病的贫困村民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免费诊疗,并免费为他们发放了常用的药物和宣传资料,上百人得到了免费相关医药救助。

依托药店开展宣传活动。围绕主题,在车站、社区、医院等人员集中区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辖区内零售药店,通过在店外悬挂标语、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活动宣传海报、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执业药师进行抗生素使用常识普及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

利用融媒体扩大知识覆盖面。与绥化市广播电视台合作,播放安全用药科普短片,提示用药安全;在绥化晚报进行“安全用药月”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绥化市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用药小常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药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春敏)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