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太原市市场监管局11月6日消息,为落实好市食安办关于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要求,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各监管站召集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召开了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部署会。
会议传达了太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的相关要求,重点对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幼儿园学校食堂尽快将“明厨亮灶”工作落实到位,要在开放区域以视频的形式即时将食堂中的硬件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展示给家长和学生;二是要求各幼儿园学校食堂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学校食堂法人必须是校长、必须定期开展自查、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建立应急预案等方面;三是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对各幼儿园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公示栏进行统一的更换,同时再次强调各食堂应将公示栏悬挂在明显区域规范使用并予以爱护。
会上,各幼儿园学校食堂负责人就上述工作安排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咨询,执法人员一一进行解答。各负责人均表示一定将此次部署会安排的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下一步,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幼儿园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规范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更好地保障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