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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全力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2019-11-07 17:06: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南》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为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指南》宣贯工作,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引导企业发声,坚持诚信经营。《指南》的发布实施要求让企业郑重声明,明确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确保公众明白消费,展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该局第一时间印制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的标识标语,送至辖区各企业进行张贴悬挂。明确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诚信企业良性发展。坚决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

二是坚持严打态势,开展经营监管。该局以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行动为契机,在规范消费警示语的同时,重点对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辖区内的中大型商超的经营资质、区域设置、货架摆放等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整顿经营秩序,对虚假宣传、欺诈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全面把握辖区内保健品市场动向,盯准苗头,继续做好整治工作,让保健食品诱导式营销无处生根。

三是开展《指南》宣传,护航群众健康。该局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消费”为依托,及时送《指南》进入52个社区,科学普及保健品市场新规。提醒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同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坚决抵制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产品,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疑的,或遇到不法营销的,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鲁利军)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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